朗读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会议制度》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苍南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2019年3月26日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
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会议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要根据会议的决定和分工,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
(一)人员组成
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委托办公室负责组织,出席人员为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须提前通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县经信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3.研究县经信局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4.研究县经信局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其它需要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有关要求
1.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提前通知各出(列)席人员。
2.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遇有特殊情况,经党组书记同意可列入临时议题。
3.会议决策: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坚持民主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以赞成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出(列)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4.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好记录,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做如实记录。
二、局长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