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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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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各学校,乡镇各中小学: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垃圾革命”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面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号)、《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垃圾革命”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9〕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落实生产环节要“控”,流通环节要“限”,消费环节要“管”,投放环节要“准”的要求,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师生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到2019年底,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垃圾总量零增长,20%以上学校创成垃圾分类示范校;到2021年,全县示范学校达到全覆盖,确保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走在全县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县、学县、学校都要设立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处)室和联络员。

2.制定出台工作方案。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出台垃圾分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建立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教室里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类设置,每幢教学楼下适当设置一组易腐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实验室需要有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点。

(二)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1.多载体宣传普及。通过校园广播站、网站、橱窗、板报、宣传栏、班会课等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每学期每班级刊出不少于一期的环保知识及垃圾分类知识黑板报。每年开展县、校、班三级垃圾分类及环保知识手抄报比赛。

2.开展校本特色教育。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和教育特色,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开发或借鉴能促进本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特色校本课程或读本。学校保证每学年上环保教育课2课时以上,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态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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