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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排摸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精神,为了全面掌握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为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排摸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认真研读《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附件1)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附件2)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排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