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苍南县公安局结合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公安机关公信力,全面深化法治苍南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我县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经自查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执法理念,提高民警法律素养。一是引导民警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执法理念。把它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和基础来抓,不断强化民警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体会到公平正义。二是狠抓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能力,完善中层领导主办案件及审核审批工作规定,牢牢抓住中层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激励中层领导勇于“挑大梁”、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发挥中层领导的“指挥员、监督员、示范员”作用。三是提升全局民警执法业务水平。开展刑事、行政案件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案件互评、法律考试等形式多样的组合拳式教育培训活动,提升民警出庭应诉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使民警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四是提高法制员审案能力。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实施派驻法制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下步对专职法制员实行法制部门管理为主、派驻单位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评定绩效,不断完善法制员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员的“质检员”、“ 啄木鸟”的监督功能。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出台《苍南县公安局辅警层级管理实施办法》和《苍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促进辅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职业化。
二、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执法规范。针对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案件审核审批工作规定》这一重申采取非羁押性措施的规定,明确了操作规程,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执法问题的出现。二是细化执法指引。制定出台《常见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纠纷类治安案件办理的意见》、《苍南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等规范文件,完善操作指引和证据指引,明晰执法底线和免责条款,统一了110首警取证执法标准,让民警依法执法有处可学、有处可依,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从制度上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执法保障。加大民警执法权益保障力度,完善跟踪督办机制,要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单位领导一律到场;单位领导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局领导一律到场;单位“一把手”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局长一律到场,确保维权案件核查督办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