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开展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作用,确保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和空域安全,规范作业程序,现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则(试行)》(浙气发〔2016〕66号),制定苍南县开展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方案。
苍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苍南县开展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作用,确保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和空域安全,规范作业程序,现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则(试行)》(浙气发〔2016〕66号),制定苍南县开展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方案。
一、苍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联防联动,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县气象局:
履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依法执法权,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及时提供实施作业所需的气象探测资料、情报、预报;提供有利于作业的天气预报;选派现场作业的气象保障和指挥人员;联系军航管制部门协调空域使用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指挥和发射任务。
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