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马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建造公益性生态公墓的报告》(马政[2018]124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公益性公墓联合审批小组会同你镇现场踏勘一致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马站镇车岭村公益性公墓。
1、公墓选址马站镇车岭村(具体方位详见附件),总占地面积3300㎡(4.95亩),包括道路、广场907㎡;绿地、园林小品、水面490㎡;业务、办公、附属建筑35㎡。
2、公墓墓区建设面积1778㎡(2.67亩),其中墓碑式墓穴总数控制在800穴以内,墓穴单体面积不得大于0.7㎡,双穴面积不得大于1㎡,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碑颜色按规定执行,不得选用白色石料。
3、公墓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
4、骨灰廊建设面积90㎡,安放骨灰格位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