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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文发〔2019〕18号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印发《苍南县文广旅体局201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文旅经营单位:
现将《苍南县文广旅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6日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按照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苍安委〔2019〕7号)要求,现就我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富有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进文旅市场经营单位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苍南“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在局属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由县文广旅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
2.落实措施
(1)召开文广旅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发《苍南县文广旅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布署。
(2)从6月1日至30日,局属各单位都要悬挂宣传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日”等主题内容的条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
(3)县文化馆、县非遗中心、县图书馆、县电影院等局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驿站、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文艺汇演,有针对性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6月16日是“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县文化执法大队按照县安委会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县文化执法大队负责通知、督促各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等经营业主开展“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负责“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检查,结合执法巡查加大对各类文旅经营场所,尤其是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市场、旅行社等文旅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集中组织一次文旅经营场所应急演练,并按照网格化要求,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6)局机关各科室按各自业务范围要求联系对口单位和管理对象做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安全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单位“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做到全县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局系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认真总结活动,强化指导考核。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和统计表(见附件1),活动期间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杨仲抽,15888708585、548585;电子邮箱:156459368@qq.com。
附件:苍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