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9〕7号)《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公布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苍南县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苍科〔2019〕15号 | 废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63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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