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为苍南县审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第三条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和金融审计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完成苍南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事业编制9名,其中事业单位领导职数2名。
第五条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苍南县审计局统一管理。苍南县计算机审计中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日常管理、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苍南县国有企业监事和审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