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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电商企业:
根据《北仑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仑商务〔2015〕53号)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电子商务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宁波市北仑区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及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要求与内容
(一)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及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表格内容请申报单位对照《北仑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仑商务〔2015〕53号),按项目分类,填写《北仑区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各项目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上交。一家企业或单位如有多个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内容与材料
1.关于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
申报条件:从北仑区外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来我区创办电子商务企业,从注册登记之日起2个年度内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元,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电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doc)、资金申请表(附件2.do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认定依据、当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开展电商业务的各项投入合同、发票和网上交易记录凭证。
2.关于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项目的扶持
申报条件:经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认定,对盘活利用我区闲置资源,开发运营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项目,正式投入运行且有实际经营业绩的企业主体,按照建筑面积、交易规模等情况,给予项目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综合扶持。
申报材料:资金申请表(附件3.doc)、园区运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园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园区企业(或众创工位)汇总表、当年度园区交易规模或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园区宣传推广费用支付清单。
3.关于行业性电商平台的扶持
申报条件: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成立独立注册的电子商务公司并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在申报年度内有实际交易业绩。B2C、B2B、O2O类电商平台分别按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的10%、20%、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电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doc)、资金申请表(附件4.do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开展电商平台建设的各项投入合同、发票和网上交易记录凭证。
4.关于电子商务物流项目的扶持
申报条件:在我区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同城快递配送中心,从注册登记之日起2个年度内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500万元,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电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doc)、资金申请表(附件5.doc)
5.关于电子商务企业做大规模的扶持
申报条件:对各类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服务企业、平台企业,经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网上零售额(或销售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分级奖励。
申报材料:电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doc)、资金申请表(附件6.doc)
6.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扶持
(1)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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