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够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促进企业成长的支撑平台。
2.众创空间。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服务对象,并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生产要素齐备、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二、基本条件
符合《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甬科高〔2021〕76号)(附件1)有关认定条件。
三、认定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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