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我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
(一)申报对象
符合《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省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申报,其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行申报,在该网页界面点击右上角“登录”并选择“法人登录”,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点击进入“入驻孵化”专栏,点击右下角“省级孵化器认定”,点击“开始申报”,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三)申报组织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8月20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在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在网上予以提交上报,并出具推荐函和
在线导出《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盖章后扫描件上传。
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
(一)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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