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仑委发〔2016〕26号)和《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和相关科室初审,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考评,拟将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个团队拟认定为2021年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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