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北仑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仑科〔2019〕42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现就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2021年立项,未结题验收的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其中2021年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采用填报、上交资料的方式,填报和上交时间: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填写《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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