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的通知》(甬财经〔2021〕1074号)和《关于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仑科〔2017〕4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兑现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3月31日至4月6日止。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科技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查核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A座17楼B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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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兑现拟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兑现金额(元) |
1 |
宁波市海逸电气有限公司 |
27293.7 |
2 |
宁波聚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 |
3 |
宁波德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 |
4 |
宁波亿文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5 |
宁波佳顺车业有限公司 |
75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kejiju/20220331/43216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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