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政办〔2018〕94号)的有关规定,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等程序,海星孵化器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给予在孵企业对地方主体税种贡献部分金额奖励给孵化器,共计29.0万元。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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