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仑政办〔2018〕59号)和《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仑政办〔2018〕59号)
二、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北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附件1);
2.运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复印件,创业导师聘任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4.场地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
5.种子基金存款(或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实际项目投资证明材料;
6.入驻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上年度缴税证明等;
7.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运营管理制度、企业入驻评审制度、园区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必要的宣传总结材料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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