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北仑区鼓励青年创办科技型实体开展创新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
北仑区鼓励青年创办科技型实体开展创新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北仑区促进青年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仑政[2020] 3号)文件精神,为鼓励青年创办科技型实体,大力开展各类创新活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
对青年在北仑创办科技型实体(以下简称青年实体),并开展科技研发、关键技术攻关的,给予累计最高100万元青年创新券补助,可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关键技术攻关等研发活动费用。
二、申报条件
1.青年实体注册地为北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仑区缴纳税费;
2.青年实体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基础设施,研发场地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研发设备总额达100万元以上;
3.依托青年实体开展经认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亟需的科技研发、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4.青年项目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曾获北仑区人才计划及以上人才项目,且项目已完成验收。
5. 青年实体研发人员不低于企业总人数的10%;
6. 青年实体管理制度健全;
7. 研发费单独建账,并能提供规范研发披露资料。
三、申领使用与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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