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将科学普及融入旅游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8〕130号)、《关于加快发展科普旅游的实施意见》(甬旅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科普旅游基地、科普旅游线路的推荐申报和认定工作,并同步开展宁波市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宁波市科普旅游基地:已被正式命名的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或省、市级旅游产业融合基地。各地推荐申报1-2家。
(二)宁波市科普旅游线路:各地推荐1条。
(三)宁波市科普教育基地:1.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2.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3.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4.科研机构、高等院校;5.科技型企业;6.工业、农业科技园、科技种养示范场;7.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各地按照《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宁波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排摸、组织推荐辖区1-2家相关单位申报。
二、推荐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
三、推荐申报条件
(一)宁波市科普旅游基地:1.符合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或省、市级旅游产业融合基地等级标准;2.有较好示范和带动作用;3.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市场影响力大;4.有较好市场口碑,游客美誉度较高;5.近三年内无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旅游投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kejiju/20190806/2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