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经济发展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批)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产数〔2023〕16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对象为北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经营,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项目要求于2022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为已建成或在建设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于2023年12月前竣工。
(四)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外购硬件设备、外购工业软件和技术服务)原则上在800万元以上。所有投入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五)项目建设要求请参照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要素条件(附件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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