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各企业:
现将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联合制定的《北仑区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仑区财政局
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8日
北仑区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培育新型制造模式,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政〔2022〕25号)等文件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鼓励项目融合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使用自主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鼓励结合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等要求加大智能化技术改造。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项目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在企业注册地开展,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 纳入本办法管理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建设期。项目要求在2022年(含)以后开工建设、2022年(含)至2024年底前竣工的项目,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原已备案的2021年开工,2022年竣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其中,数字化项目须列入2022年(含)以后有关计划。
(二)项目投资额。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购置(含融资租赁)设备单台20万元及以上、合计实际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市级智能制造项目投入金额按照上级申报文件要求确定,区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要求技术、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等实际投入500万元(含)以上,设备补助范围为单台(套)金额3万元(含)以上投入。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并实现统计纳库。其中申报2023年及2024年竣工技改项目的企业需认定为绿色工厂。
第三章 补助标准和内容
第五条 项目投入补助
(一)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并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数给予不超过12%、单家企业(集团)年度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投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项目补助政策。市级及以上政策补助与区级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数字化项目补助。列入市级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区级智能工厂、区级数字化车间等智能制造项目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并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数给予不超过15%、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补助。对获得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试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2级以上等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20 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等项目的,给予30 万元奖励(其中,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通过验收后给予补助)。获得省级未来工厂、国家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应用场景、国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类项目的,给予最高50 万元奖励。对获得全球“灯塔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第六条 项目投入类型
(一)技术改造项目:
设备主要包括以购置、融资租赁等形式添置的生产制造设备以及为生产配套服务的研发检测类设备及智能物流、智能仓储、生产用模具。
(二)智能制造项目:
设备主要包括以购置、融资租赁等形式添置智能制造装备和计算机硬件设备。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加工单元、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等智能装备。计算机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数据存储、工厂网络、通信、智能终端等设备。
软件主要包括购置的设计研发、工艺规划、仿真分析、工业控制、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人工智能等软件(不包括行政、办公软件)。
技术主要包括购置的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与施工、云平台服务(含租赁、算力等)、运维服务、安全评测、专利(专有)技术服务等。
第四章 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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