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经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价结果及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21〕88号)和北仑区经信局《北仑区关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分配法资金使用管理的方案》(仑经信〔2021〕13号)文件精神,参照2020年度补助标准,我局拟对入选2020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进行补助,现将具体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北仑区经信局反映。(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中心A座B503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4-89384570,传真:8938456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入兑现程序。
附件:北仑区2020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补助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jingxinju/20210927/428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