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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实施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级管理的通知 仑文广旅体〔2024〕51号

朗读
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规范机构经营服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引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艺术培训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内容管理、材料管理、人员管理、收费管理等环节,通过星级化的分级管理机制,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分级管理对象
已经过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北仑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准入,并加入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分会的机构。
三、分级管理措施
(一)被评定为星级的校外培训机构,优先推荐给教育部门及学校,学校在选择时作适当考量。
(二)在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政策补助或扶持计划时,将根据机构星级等级被排名推荐,高星级机构将作为主要考察对象。
(三)定期组织星级会员单位进行艺术展览及演出、学习培训。
(四)行业协会每年将争取相关场所优惠券,并根据场所星级等级发放,场所优惠券包括但不限于北仑影剧院、海天文化中心、大榭剧院、北仑博地影秀城等经营场所的折扣券和北仑区图书馆、北仑区文化馆、各相关街道所属公共文化场所的免费使用券或折扣券。优惠券的具体使用规则另行制定。
(五)为落实机构内部管理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将根据机构的评定等级和内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同等级的场所,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
1.被评为五星级的会员单位,以机构自查为主,部门抽查为辅;
2.被评为四星级的会员单位,以机构自查为主,部门抽查、双随机检查为辅;
3.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会员单位,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抽查、双随机检查等;
4.无星级的会员单位,强化部门的日常检查,指导机构规范经营。
(六)机构取得星级标志每满3年后进行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未达到相应星级的要求,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附件:1.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2.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
3.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1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规范机构经营服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引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已完成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加入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文化和艺术类校外培训分会,且经营满1年以上的机构。
二、评定内容
招生管理、收费管理、校务管理、社会服务等。
三、评定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定期评比、动态升降,综合评定机构等级,设总分值 100 分,评定分为招生管理、收费管理、校务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成效五个部分,达不到评分标准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基准分为止(附件:2.机构评分标准)。评定分为五星、四星、三星3个等级。
五星: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机构(其中基础分75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8分(含)以上);
四星: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至90分(含)的机构(其中基础分70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7分(含)以上);
三星:综合得分在80分至85分(含)的机构(其中基础分65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6分(含)以上);
有以下情况的机构,年度内不得参评:
1.因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由于管理不善,在机构内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的;
4.在国家、省、市相关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并被通报批评的;
5.机构工作人员在机构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7.年内不按规定办理协会年审手续的。
四、实施规则
(一)申请星级评定的机构,需提交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评定小组收到申报表后对机构进行实地考评,按评定标准确定相应等级。
(二)在协会公众号“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专门开设机构星级公示栏,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在公告栏内公示。
(三)对机构星级评定进行动态管理,取得星级标志每满3年后进行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未达到相应星级要求的,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机构星级规则
1.升级:机构符合上一级星级的条件,可以向评定小组提出新的星级评定申请,评定小组每年组织一次,经评定合格确定新的星级标志。
2.降级:被管理部门处罚1次,且社会影响力较轻的,或被管理部门连续2次约谈的,五星、四星的机构降一级,三星级的直接取消星级。被降级的,满1年后才有资格重新提交星级评定申报。
3. 取消星级:
机构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1)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2)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责任事故;
(3)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4)运营管理达不到相应星级的要求。
被取消星级的,满2年后才有资格重新提交星级评定申报。
五、附则
(一)机构星级标志由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二)机构星级标志必须悬挂在机构的显著位置。
(三)本办法由星级评定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小组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2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
附件3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为加强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规范机构经营服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引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艺术培训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内容管理、材料管理、人员管理、收费管理等环节,通过星级化的分级管理机制,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分级管理对象
已经过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北仑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准入,并加入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分会的机构。
三、分级管理措施
(一)被评定为星级的校外培训机构,优先推荐给教育部门及学校,学校在选择时作适当考量。
(二)在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政策补助或扶持计划时,将根据机构星级等级被排名推荐,高星级机构将作为主要考察对象。
(三)定期组织星级会员单位进行艺术展览及演出、学习培训。
(四)行业协会每年将争取相关场所优惠券,并根据场所星级等级发放,场所优惠券包括但不限于北仑影剧院、海天文化中心、大榭剧院、北仑博地影秀城等经营场所的折扣券和北仑区图书馆、北仑区文化馆、各相关街道所属公共文化场所的免费使用券或折扣券。优惠券的具体使用规则另行制定。
(五)为落实机构内部管理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将根据机构的评定等级和内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同等级的场所,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
1.被评为五星级的会员单位,以机构自查为主,部门抽查为辅;
2.被评为四星级的会员单位,以机构自查为主,部门抽查、双随机检查为辅;
3.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会员单位,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抽查、双随机检查等;
4.无星级的会员单位,强化部门的日常检查,指导机构规范经营。
(六)机构取得星级标志每满3年后进行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未达到相应星级的要求,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附件:1.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2.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
3.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1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规范机构经营服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和引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已完成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加入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文化和艺术类校外培训分会,且经营满1年以上的机构。
二、评定内容
招生管理、收费管理、校务管理、社会服务等。
三、评定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定期评比、动态升降,综合评定机构等级,设总分值 100 分,评定分为招生管理、收费管理、校务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成效五个部分,达不到评分标准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基准分为止(附件:2.机构评分标准)。评定分为五星、四星、三星3个等级。
五星: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机构(其中基础分75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8分(含)以上);
四星: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至90分(含)的机构(其中基础分70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7分(含)以上);
三星:综合得分在80分至85分(含)的机构(其中基础分65分(含)以上,社会服务分6分(含)以上);
有以下情况的机构,年度内不得参评:
1.因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由于管理不善,在机构内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的;
4.在国家、省、市相关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并被通报批评的;
5.机构工作人员在机构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7.年内不按规定办理协会年审手续的。
四、实施规则
(一)申请星级评定的机构,需提交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评定小组收到申报表后对机构进行实地考评,按评定标准确定相应等级。
(二)在协会公众号“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专门开设机构星级公示栏,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在公告栏内公示。
(三)对机构星级评定进行动态管理,取得星级标志每满3年后进行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未达到相应星级要求的,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机构星级规则
1.升级:机构符合上一级星级的条件,可以向评定小组提出新的星级评定申请,评定小组每年组织一次,经评定合格确定新的星级标志。
2.降级:被管理部门处罚1次,且社会影响力较轻的,或被管理部门连续2次约谈的,五星、四星的机构降一级,三星级的直接取消星级。被降级的,满1年后才有资格重新提交星级评定申报。
3. 取消星级:
机构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处理:
(1)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2)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责任事故;
(3)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4)运营管理达不到相应星级的要求。
被取消星级的,满2年后才有资格重新提交星级评定申报。
五、附则
(一)机构星级标志由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二)机构星级标志必须悬挂在机构的显著位置。
(三)本办法由星级评定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小组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2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自评情况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备注 |
基础管理(80分) |
招生 管理 (20分) |
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审批范围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工作规范。 | 5 | 发现1起超许可范围宣传或有夸大、虚假等不实宣传的,扣5分。 | ||||
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教学时间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必须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合同内容规范,遵守合同信用。 | 12 | 未签订合同的,扣3分;合同内容不合理合规的,扣3分;教学时间不合规的,扣3分;收费不合规的,扣3分。 | ||||||
建立学员学习档案等,且管理到位;保护学员信息。 | 3 | 学员学习档案未建立的,扣2分;建立但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未经授权随意公布学员信息或向第三方提供学员或学员家庭信息的,发现一起扣3分。 | 学员档案含:报名表、缴费记录、学习经历、成果、教师评语。 | |||||
基础管理 (80分) |
收费 管理 (10分) |
在全国校外监管平台进行学科报名,收费时出具正规发票。 | 5 | 未在平台报名或未提供正规合法票据的,发现后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学费等收缴合规。学员终止学习合同时,按规定退费。 | 5 | 由于学校原因引起退费投诉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未妥善处理退费纠纷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 ||||||
校务 管理 (50分) |
授课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证书;鼓励校长持校长证上岗。 | 5 | 授课教师具备证书得4分,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校长持证上岗加1分。 | |||||
按规定对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教师准入、考评和奖惩等制度。 | 2 | 年度未开展教师培训的,扣2分;教师准入、考评和奖惩等制度不全的,扣1分,有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 | ||||||
基础管理(80分) |
校务 管理 (50分) |
使用符合要求的教材进行教学。教学培训有大纲、课时计划和授课要求;授课有教案。 | 2 | 未提供教学大纲、课时计划、授课要求、教材和教案等其中1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按规定组织学员开展考级,提前做好备案。 | 1 | 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考级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 ||||||
消防符合培训机构办学要求。有消防设备、消防台账、教学时间内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日常开展消防教育活动,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 15 | 发现一项未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且30天及以上。 | |||||
实际办学与注册地一致;变更办学项目及时报批。 | 2 | 办学与注册地不一致的,扣2分;变更项目一项未报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基础管理(80分) |
校务 管理 (50分) |
营业执照、教师信息、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消防许可等上墙公示;学校基本信息在全国校外教育监管平台公开及时、准确。 | 3 | 证照未上墙的,缺1证扣1分;基本信息公开不真实的或未填报的,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使用维护正常,满足日常办学需要。 | 3 | 有1处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按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收支情况在会计账簿中有完整体现,无账外账;年度有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章纳税,无偷漏税现象。 | 7 | 收支情况在账簿中体现不完整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无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扣2分;有年度财务报表但存在问题、内容不符的,发现1处扣4分,扣完为止;未按章纳税的,发现1处扣4分,扣完为止。 | ||||||
基础管理(80分) |
校务 管理 (50分) |
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标识,履行学员安全事项告知义务;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5 | 未张贴安全标志标识的,扣2分;未制定安全制度和预案的,扣2分。 | ||||
教职工有完整的档案,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 5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1个扣1分。 | 教职工档案包含教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 | |||||
社会服务 (10分) |
属地服务(5分) | 积极参加属地街道、社区公益活动。 | 5 | 由属地街道文化站评分。 | ||||
社会服务 (5分) |
办学有特色,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发挥党团组织作用,积极参加慈善、环保、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 | 5 | 查看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材料等。每次报道或活动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 | |||||
社会成效(10分) | 社会成效(10分) | 1.全国、省、市、区主管部门认可协会资质教师逐一加分。2.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公益演出、展览、比赛、培训等加分。3.参加宣传、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的赛事、活动等加分。 | 10 | 教师拥有国家级部门认可协会资质的加5分,拥有省级部门认可协会资质的加3分,拥有市级部门认可协会资质的加2分,拥有区级部门认可协会资质的加3分;积极组织学生及老师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的酌情得分,累计最高得10分。 | ||||
合计 | 100 |
附件3
北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校 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
经营范围 | 教职工人数 | ||
申报等级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近1年诚信办学 主要事迹材料 |
年 月 日 | ||
评定小组评定结果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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