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的通知 仑文广旅体〔2022〕41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根据《北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补助暂行办法》(仑文体〔2014〕13号)和《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仑文广旅体〔2021〕1号)要求,决定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政府和文化部门命名的区级以上(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承基地(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按照《北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补助暂行办法》(仑文体〔2014〕13号)相关要求。
三、考核形式和时间
考核分为单位自评和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现场复查考评。
自评:即日起至10月18日。请在10月18日前将自评表(附件2、3)及辅助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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