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医保经办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照附件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23年3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局医服科(请勿邮寄),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电子表格同步由钉钉报送群文件夹(“2023年3月问题清单统计表”),未发现问题的机构也需零报告。
自查自纠发现的违规费用,涉及医保基金的退回“宁波市北仑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职工支出专户”,其余违规资金统一退回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违规资金代管户”,账户信息详见:
银行账户名:宁波市北仑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职工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33101984136050008660
银行开户行:建行宁波北仑区支行
汇款摘要:缴款单位名称
专户银行户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违规资金代管户
银行账号:311083005157000000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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