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北仑区商贸企业超产奖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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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仑政〔2018〕72号)精神,经初步审核,现将2018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商贸企业超产补助审核结果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服务业发展局反映。(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中心A座B0525室,联系电话:0574-89383648)。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入兑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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