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政办发〔2009〕97号
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干区创建示范优胜服务窗口活动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创建示范优胜服务窗口活动考评办法(试行)》已 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
江干区创建示范优胜服务窗口活动考评办法(试行)
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四位一体”(行 政审批、便民服务、资源交易、效能监察)、上下联动的三级行 政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以群众满意为尺度,完善功能、延伸服务、规范管理,进一 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 全力打造上下联动、务实高效、便民规范的行政(便民)服务体 系,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考评原则 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事求是。
三、考评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窗口(大厅)。
四、考评内容 紧紧围绕区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的基层行政(便民)服务工作重点,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硬件设施、服 务规范、业务发展、电子政务等 7 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考 评细则》)
五、考评组织形式
1.考评工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区行政服务中 心将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相关事宜,考核小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及相关被考评单位的人员组成,区行政服务 中心于每年 10 月下发考评通知、表格等资料,在各被考评单位 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考评小组择期开展实地考核验收工作。
2.考评实行百分制,80 分为达标线。得分前两名评定为示 范中心,第三至第五名为优胜中心。考评结果在年底前公布,并 颁发示范、优胜中心牌匾。考评结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及全区 综合考评工作挂钩,考评分数经折算后纳入全区综合考评相关共 性指标范围。
3.对示范、优胜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放松管理、达不到要求 的,区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整改甚至撤销称号。
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已授命名:部门主管或分管负 责人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群众投诉多、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 影响的;在效能督查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
六、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健全和完善三级服务体系是市、 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建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考评 模式是健全我区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区各相 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综合服务中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考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细抓实,抓出实效,争创示范窗口、优胜窗口。
二是措施得力,责任到位。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发展 大局,谋定拓展思路,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 任、完善保障,严格时间节点,定期组织自查,积极主动、有条 不紊的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 培养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把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 长效管理机制,有效促进基层各级公共服务窗口、大厅建设和谐 发展。
附件:2009 年度江干区创建示范优胜服务窗口考评细则
附件:
2009年度江干区创建示范优胜服务窗口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