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正文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干区村级留用地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政办发〔2015〕21 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江干区村级留用地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函〔2014〕3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级留用地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留用地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突出村社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留用地开发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招商、合作方选择、项目业态定位、前期手续办理、项目资金监管、工程全过程管理、物业经营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街道主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街道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留用地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组织对项目招商、业态定位、前期立项、土地入股定价程序、开发模式、合作合同、项目公司资产和账户的管理,并对工程及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物业租赁、资产转让交易等重要环节进行把关,制定操作程序及监管细则,协调解决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对留用地项目建设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

    1.区发改局(区村级留用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对全区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的牵头协调职能,负责项目数据汇总、前期报批指导、业态把关、重点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管等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出让收入款项监督和管理,指导街道做好资金管理,指导社区(村)设立专门账户。

    3.区住建局:负责项目承建企业的资质审核,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

    4.区农业局:负责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村级留用地经营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5.区商务局:负责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留用地项目商业业态定位工作。

    6.区招商局:负责指导留用地项目招商政策咨询工作;指导街道、社区(村)项目招商推介、合作方比选、项目洽谈及跟踪推进工作。

    7.区审计局:负责督促街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指导街道对社区(村)的项目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内审和监督。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项目公司、入驻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对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项目涉及市场监管方面审批工作。

    9.江干国土分局:负责指导土地政策咨询、项目农转用、土地征用报批前期工作;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留用地指标调剂以及涉及国土部门有关审批工作。

    10.江干规划分局:负责指导社区(村)做好规划选址;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留用地涉及规划部门有关审批工作。

    11.江干环保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工作;指导街道、社区(村)做好项目涉及环保部门有关审批工作。

    12.区农居建管中心:负责牵头开展留用地做地过程中涉及前期报批手续审批及申报工作;指导街道实施征地拆迁、地块整理、项目立项、市政配套、环评督促等留用地开发整理工作。

    二、规范留用地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一)自主开发项目

    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择自主开发的留用地项目,在具备土地出让条件后,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不对外合作开发的书面承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主要流程为: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取核发指标;

    2.凭核发指标立项;

    3.划用地红线;

    4.落实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办理用地手续,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二)合作开发项目

    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合作开发的留用地项目,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由区政府根据项目所在社区(村)的具体情况提出合作开发的出让条件,经市国土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方组建项目公司联合开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应不低于51%。

    主要流程为:

    1.土地收储;

    2.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

    3.注销项目区块内土地所有权证、房产证等证照,区政府提出合作开发的出让条件,经市国土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4.土地出让;

    5.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方签订《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6.根据《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

    7.项目公司组建后,按照《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对留用地进行开发。

    (三)项目置换物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ganqu/20210525/7627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