笕工委〔2017〕146号
中共江干区笕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江干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笕桥街道河长办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笕桥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笕桥街道河长办相关工作制度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笕桥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2.笕桥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
3.笕桥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4.笕桥街道河长制建立验收办法
中共江干区笕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江干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笕桥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为健全和规范河长会议,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江干区笕桥街道党工委、江干区人民政府笕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笕桥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笕委〔2017〕144号),特制定本制度。
河长会议制度分为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河长工作会议制度。
本制度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街道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总河长会议由街道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街道总河长、街道河长,其他人员由街道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级总河长批准,适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区级总河长批准召开,由街道河长办牵头负责筹备。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街道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经区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有关区级河长牵头调度,区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区级责任单位、河长制成员单位及街道河长承办。
二、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河长会议由街道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河道流经社区河长以及河长制成员等,其他人员由街道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街道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街道河长牵头调度,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属地社区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承办。
附件2:
笕桥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道水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街道“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街道河长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简报制度,加强各部门各街道信息沟通共享。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据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第三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日报。《河长“一日一巡”情况汇总表》由社区河长负责填写,每个工作日下午15:00报送至街道,由街道汇总后于每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电子稿和纸质件报区治水办(纸质件需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二)信息周报。《河长“一周一巡”情况汇总表》由社区负责填写于每周五下午15:00前把电子稿和纸质件报街道;街道河长办汇总后报治水办(纸质件需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每周河长制工作信息由街道河长办负责编辑报送区治水办。
第四条 建立信息简报制度
(一)信息简报报送方式。街道河长办应根据区河长办要求,积极主动报送信息资料;涉密信息的报送,须遵守保密规定。
(二)简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辖区在河道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先进经验等创新、特色和亮点工作。
第五条 建立“笕桥街道河长微信群”和“笕桥街道河长制工作QQ群”。
(一)实时监控河道(小微水体)状况,随时报送信息、图片,大力宣传各地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
(二)街道河长、社区河长、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以及河长制相关人员以“单位+联络员姓名”格式标注入群。
(三)群里所有人员要落实保密原则,不得将群内信息对外泄露,严禁涉密信息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