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改进街道集体领导制度,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特制定凯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会议制度。
一、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守保密纪律。
二、会议形式
(一)书记办公会议
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邀请街道正处级组织员、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不定期召开,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议题一般由书记确定,主要议事范围和内容:
1.讨论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党工委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交流重点工作情况。
4.研究处置突发性重大事件。
5.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二)党工委会议
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工委委员,邀请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正处级组织员、办事处副主任参加,正、副调研员、团工委书记视情列席,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每月召开1次,党政办负责会议记录。议题一般由书记确定,重要议题由书记办公会议确定,一般不得临时动议。主要议事范围和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要求及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事项。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上级考核要求的相关工作。
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奖惩。
4.讨论和决定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和大额资金(20万及以上)的使用。
5.其它需提交党工委会讨论的事项。
(三)主任办公会议
由办事处主任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办事处主任、副主任,邀请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参加。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党政办负责会议记录。议题一般由主任确定,主要议事范围和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机关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和决定涉及办事处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和大额资金(3万-20万)的使用。
3.讨论和决定办事处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4.研究、处理和通报其它重要业务工作、重大事项等。
5.其它需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四)主任办公扩大会议
由办事处主任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办事处主任、副主任,邀请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参加,各科室(条线)、站所负责人、社区书记视情参加。每周召开1次。主要议事范围和内容:
1.交流(公布)上级下达任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排名)情况。
2.交流近期工作,明确下阶段重点工作。
3.分析工作短板,提出意见建议。
4.协调各副主任及有关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