笕工委〔2017〕163号
中共江干区笕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经联社: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切实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市区委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现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管理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应建尽建原则。对于符合组建基层党组织、条件相对成熟、积极性较高的“两新”组织,要优先引导其组建党组织。对于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采取区域联建、楼宇统建、挂靠帮建等多种形式灵活组建党组织,做到“两新”组织党组织全覆盖。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范围内的楼宇、市场、园区等“两新”组织党组织,由所属社区(经联社)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街道直属管理党组织除外)。对于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根据《江干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江组通〔2016〕39号)的有关要求,党员纳入所在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或社区“两新”组织联合党组织)管理。
3.坚持双重管理原则。按照“便于教育管理党员、便于组织开展活动、便于党员作用发挥”的“三个便于”原则,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或社区“两新”组织联合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由社区党组织负责落实,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其中,“两新”组织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特色亮点较多的楼宇、市场、园区或企业党组织,可以由街道和社区实行双重管理。
二、组织设置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便于工作、服务发展”思路,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辖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管理架构。
1.街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街道“两新”党委(“两新”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
2.街道“两新”党委要切实抓好街道直属非公企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及社区“两新”党组织(或社区“两新”组织联合党组织)党的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等工作。
3.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或社区“两新”组织联合党组织)开展辖区内楼宇、市场、园区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等。
三、运行机制
1.建立四级联动机制。街道党工委、“两新”党委定期对街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与督查。街道两新党群工作部定期召开“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会议,传达要求、布置任务、培训指导;社区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或“两新”组织联合党组织)按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学习党建理论知识和上级有关精神,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