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杭州市现代物流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钱塘智慧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6年杭州市现代物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6]51号)、《关于下达2017年杭州市现代物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7]38号)、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与改革专项(产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5]91号)及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产业发展专项竞争性分配的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7年度杭州市现代物流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式

按物流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二、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在江干区工商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济组织;

2.物流业务运营两年以上,具有比较健全的运营、财务、统计、安全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3.具有自行开发或引进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经营业务基本实现电子信息网络化管理;

4.两年内无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未发生重大伤亡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银行及工商信用记录良好;

5.符合物流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项目要求

原则上为已建成投产项目,纳入市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优先考虑。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或者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不再重复安排资助。受理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物流园区(基地)项目建设;

2.物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项目建设;

3.智慧物流(包含物联网、卫星导航、电子自动识别与采集、电子商务等技术的应用)项目建设;

4.按上级有关要求,其他需要扶持的物流业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资金申请报告,简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涉及企业资质、资产规模、从业人员、经营业绩、上缴税收等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进展、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

2.《杭州市物流业发展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3.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供《物流业发展项目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及资产转账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2015-2017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表彰证明;

6.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申报相关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ganqu/20210525/7548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