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正文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政办发〔2018〕43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街道实施,社区(村)落实,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圈五防”建设,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部位)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建设“世界名城首善之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2018年底实现全区重点区域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覆盖,实施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区域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流动人口登记率和准确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实现五个100%。

    二、工作标准

    (一)建立一套管理架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街道属地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东、承租人等社会主体的法定、约定职责,建立以“街道实施、社区(村)落实、房东房客参与,层级清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架构。

    (二)设置一个工作平台。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租客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依托全区出租房屋智能门锁管理系统,设立集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悬挂全区统一的“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总台”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实行常态化运作,落实源头管理。各街道要结合“五圈五防”小区(村)防控圈建设的整体要求,稳步推进出租房屋智能门锁安装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拓展“旅馆总台”合同签订、居住证申领、安防体验、安全宣传、视频监控、门锁(禁)开通等服务管理功能。“旅馆总台”设置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建议单独设置,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可以可选择与社区(村)流动人口办证点、警务室或者企(事)业办公服务场所等合署办公。

    (三)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从租房准入审核、指导合同签订、租客登记注销、日常监督管理、安全隐患整改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准入、承租人员信息登记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四)规范一个安全标准。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的通知》(浙公办〔2017〕144号)和《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7号)、《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基本安全标准(试行)》(杭租房旅〔2018〕2号)等法规规章精神,重点围绕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结合环境综合治理现状,确定我区出租房屋安全标准,杜绝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入租赁市场。

    (五)组建一支管理队伍。整合社区(村)网格员、户口协管员、派出所专职巡防以及保安员等力量,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房东、承租人等社会力量,组建居住出租房屋专兼职管理队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区公安分局会同区综治办建立日常督察队伍,每月抽查全区各街道流动人口登记情况,抽查人次不少于40人。各街道综治部门建立本辖区督察小组,负责本辖区信息登记日常督察。

    (六)创新一套管理模式。要树立“互联网+管理服务”理念,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结合全区“五圈五防”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智能门锁推广为抓手,探索全区网上“虚拟旅馆总台”管理模式,实现出租房屋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居住证到期签注、居住证地址变更等功能“在线办理”,真正实现房东、租客、管理工作人员“零跑”目标,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职责分工

    根据《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的职责作进一步的梳理和明确,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职。

    (一)各街道是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切实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人员和经费。同时结合“五圈五防”小区(村)防控圈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出租房屋智能门锁安装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ganqu/20210525/7546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