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要求 | 累计完成筹集建设房源(套) | |||
考核时间 | 2018年6月底 | 2018年底 | 2019年底 | 2020年底 |
住房套数 | 500 | 2500 | 4500 | 6500 |
备注 | 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拆除临时租赁住房的,应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及时补足,确保总量不变。 |
(二)目标任务分解
根据我区“十三五”期间城中村改造计划,结合近年丁桥新城、城东新城、艮北新城等区块开发情况,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征迁的社区主要分布在彭埠、笕桥、九堡、四季青、丁兰等街道;主要涉及市钱投集团、钱塘智慧城管委会、区城建开发公司、中宸公司等建设主体,因此,临时租赁住房具体筹建任务由相关街道和市、区两级主体共同承担(具体详见江干区临时租赁住房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筹建的临时租赁住房,每半年交付一次,每年上半年度交付使用的房源数量不得少于年度新增目标任务的50%。
江干区临时租赁住房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考核要求 单位 | 累计完成筹集建设房源(套) | |||
2018年6月底 | 2018年底 | 2019年底 | 2020年底 | |
彭埠街道 | - | 900 | 1200 | |
笕桥街道 | - | 1000 | 1200 | |
九堡街道 | - | 1000 | 1200 | |
四季青街道 | - | 300 | 500 | |
丁兰街道 | - | 300 | 400 | |
钱投集团 | 200 | 900 | 1500 | 2000 |
钱塘智慧城 | 200 | 800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中宸公司 | 150 | 800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区城建开发公司 | 150 | 500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根据街道计划确定 |
合计 | 700 | 3000 | 5000 | 6500 |
备注:区各建设主体2018年筹集的房源可计入街道完成量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根据杭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要求,成立江干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区临时租赁用房筹建管理工作。
(二)部门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区临时租赁用房建设立项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全区临时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要求完成市对区各项考核任务。
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做好全区临时租赁用房新(改)建雨污水管网的技术审查、接管验收等有关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全区临时租赁用房建设的综合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临时租赁用房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治安保障等工作。
区公管办:负责全区临时租赁用房项目的招投标操作和指导工作。
江干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临时租赁用房项目土地使用情况指导,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监测工作。
江干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全区临时租赁用房项目涉及规划的优化审批,重点对新建项目前期审批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