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闸弄口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和规范社区志愿者消防队伍发展,推动社区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及杭州市消防局《关于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杭公消〔2015〕17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引导社区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实效、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面规范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多点布设、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火灾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社区火灾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在街道共计15个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有检查、有演练、有奖惩的社区微型消防站,以灭早、灭小及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社区网络化管理平台、综管联防、保安巡逻队伍及志愿消防队伍,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及社区群众消防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防火巡查、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和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2018年6月底前,街道15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全部规范化建设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街道成立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安监站站长林晓东任办公室主任,消安办负责人夏永康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验收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4月中旬)。通过召开会议,将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标准传达到各社区,明确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建设进度。
(二)全面规范建设阶段(6月中旬)。街道15个社区全面开展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社区结合实际,微型消防站点位规范化,健全各项制度张贴上墙,落实消防工作任务,加强微型消防站装备、人员建设,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体系。离物业近的社区可以发挥资源共享,把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物业消控室联动起来,指定专人管理。街道消安办将联合消防大队对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底)。按照“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要求,街道消安办联合区消防大队,组织实地验收,并报街道、区消防大队进行备案,街道消安办将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
五、责任分工
(一)街道消安办:负责牵头组织各社区贯彻执行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建设进度;加强指导,及时反馈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协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