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江干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干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4日
江干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要求,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雨污水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1.0版的基础上,全力打造“雨污水双管并行、全面整改和长效管理双管并重、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双管齐下、大市政管网配套建设和小区内部改造同步推进”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版“双管”新模式,基本实现全区雨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20年,力争全区雨污分流率达到99%以上,全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计划
(一)摸排筹备及试点阶段(2018年3月-12月)
按照生活小区类、经济园区(景区)类和其他公建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各类污染源。到2018年底,完成重点区块排摸,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完成各级各类“污水零直排区”实施方案或整治方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以公建单位和生活小区为重点,继续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完成20个生活小区和采荷街道试点建设。排摸调查按照《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排水信息调查要求(试行)》执行(详见附件1)。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20年12月)
各街道、管委会要牵头统筹协调建设进度。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抓好技术指导培训和项目组织实施。到2019年底, 5个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钱塘智慧城(九堡科技园区)及皋亭山景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0年底,所有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全区雨污分流率达到99%以上,全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建设标准按照《江干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执行(详见附件2)。
(三)建设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21年1月)
根据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分期分批开展验收工作。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1月,对当年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市区两级验收,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全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工作参照《江干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执行(详见附件3)。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
坚持“点、线、面、网”结合,以街道为单元,系统全面对全区范围内所区块、单位排污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经济园区(景区)、大型综合体和八小行业集聚区域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全面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
1.全面查清生活小区类、经济园区(景区)类和其他公建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对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全面查清雨污水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对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管径、长度、标高、埋深等情况逐一排查记录。
3.全面查清排水(污)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水(污)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
1.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区行动方案和部署,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年度城建计划,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逐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建设方案需报区治水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配套雨污水管网建设,根据城中村改造及地块开发推进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雨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计划,确保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
3.存在问题的生活小区类、经济园区(景区)类和其他公建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区块、单位均要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
深入推进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面取消截流井,全面整治河水倒灌、雨污混接等问题;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
1.全面督促其他公建类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根据污水全纳管和雨污全分流的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其他公建类单位(包括在建工地、八小行业、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实施内部雨污水彻底分流。实施排水户全覆盖规范管理,充分整合排水管理和执法力量,全面建立深度排查、督促整改、监管执法的“三环”闭合长效机制,实现排水户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3.加快雨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优先解决已开发区块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雨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新开发区块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四)强化管理
全面落实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统一养护标准,强化考核。提高排水设施长效养护标准,提升养护精细化水平及排水管网畅通度,确保雨污全分流,针对市政排水设施、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内部排水设施,修订完善《江干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分类制定江干区排水设施长效养护标准和日常监管考核实施细则。
2.理清工作职责,强化责任。由区治水办牵头推进,形成以区城管局为排水长效管理主体,区住建局为物业公司考核主体,属地街道为责任主体的“三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格局。其中,区城管局负责市政排水设施的长效养护及对各街道和物业公司长效养护的考核工作。区住建局负责联合街道对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排水设施长效养护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考核。各街道负责无物业或准物业小区内部、支小路、背街小巷及村道的排水设施长效养护,负责对有物业小区的日常监管及公建单位的前置长效管理,负责建立公建单位日常管理清单及定期巡查和督促整改机制。物业公司负责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内部的排水设施长效养护。
3.实施排水许可,强化执法。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加强各类排水户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各类排水户及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大型综合体、沿街商铺等业态变化较快的区域,实时对管网图进行更新,防止出现新的错接、漏接、混接等情况。
(五)严格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