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国库集中支付单位: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为确保201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财务决算工作和2019年度年初结转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指标调整的工作
(一)预算指标的调整
年终结算期间,如涉及指标调整的事项(如预算科目、预算项目、资金来源等情况的调整),由预算局通知单位进行调整,有三种方式:
1.指标调整后系统中自动产生“零支付录入”流水,单位复核后办理结报。
2.指标调整后单位在系统中申请“零支付录入”进行调整后办理结报。
3.指标调整后通过结算账户打款至零余额账户办理“退款录入”,冲回原指标,再利用新指标完成支付打款至结算账户。
(二)统发工资指标的调整
12月统发工资发放后,如涉及统发工资用款计划红字的情况,由单位进行调整,有两种方式:
1.统发工资对应原指标仍有余额,通过调整该条指标对应用款计划的支付方式、支付类型、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该用款计划有额度。
2.统发工资对应原指标余额已不足,单位需列支另一条指标,在系统中申请“零支付录入”进行调整后办理结报。
二、关于资金支付的工作
(一)年终收支结报截止时点
1.2018年12月14日下午三点定为年终收支结报截止时点。涉及“支付申请录入、退款录入、零支付录入、单位公务卡还款、个人公务卡还款”等相关业务在年终收支结报截止时点前完成结报。
2.年终收支结报截止时点后,预算单位停止办理支付业务,结算中心不再受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代理银行也不再受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凭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暂停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及直接支付权限。
(二)特需支出
经审批同意后的特需支出业务及其他应收应付业务的年终结报截止时点推迟到12月25日下午五点。
在15-25日因工作需要,尚需发生的日常公用经费款项(原则上不含专项支出),单位填写《特需支出申请表》(见附件)。特需支出从结算账户支出,不作为本年的经费支出。
(三)退款处理
如各单位在年终收支结报截止日后发生退款,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在下年度结余清理时上报预算局,经审核后作为结余资金交入相应的财政专户。
(四)公务卡
1.个人公务卡:12月13日之后暂停个人公务卡的公务消费报销。一是12月13日之前的公务消费,必须在12月14日之前在“个人公务卡支出报销”模块完成还款操作。二是12月13日之后的公务卡公务消费,推迟至2019年1月在系统中完成报销。
2.单位公务卡:12月13日之前发生的托收业务中单位应承担金额,必须在12月14日之前在授权支付的“单位公务卡还款”模块完成还款操作。12月13日之后发生的托收业务中单位应承担金额,一律通过其他支付的“单位公务卡还款”模块进行还款,由结算账户进行垫付,在2019年1月列报支出归还结算账户。
本年度单位公务卡中发生的托收业务在年底前全部还清,单位公务卡账户余额为0。
三、关于年终结余的处理
各单位本年度由各类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在收支结报截止时点后,其年度预算指标与单位实际支出数间的差额部分,财政全部予以收回。
由预算执行局冲减剩余用款额度,预算局冲减剩余指标,全部的可用额度和可用指标都冲平为零,其中冲减的已批复用款额度由结算中心统一生成流水。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红字
贷: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