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正文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政办发〔2019〕33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4日 

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创新探索江干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康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江干”建设为统领,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2019年,全面启动江干区城市医共体建设,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成。到2021年,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显成效,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依托省市医联体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技术水平指标上一个等级。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至少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技术达到社区医院水平。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坚持公益性导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围绕居民需求,持续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和管理服务,就近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创新全区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推进城市医共体一体化管理、项目化运行和连续性服务,实现理念共通、管理共建、人才共享、服务共融。

(三)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碎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省市区医疗机构不协同等突出问题,着力破解相关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打造城市医共体,构建加盟式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优化配置、资源共享。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系统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服务效率,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质和服务高效。

(五)加强协同、持续发展。协同医疗、医保和医药,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协调发展,不断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市医共体组织保障体系

1.高效实施合作项目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城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江干区卫生健康局、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江干区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组成。管委会下设若干个项目合作小组,负责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医共体以项目化运作为纽带,融合业务发展、技术帮扶、学科发展、运行管理等,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医疗资源最优配置,有效转变仅以人才和技术帮扶为主的松散合作模式,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及服务效率。

2.优化人员调配使用

医共体人员编制核定及岗位设置,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种类型进行统一调配。编制核定由区委编办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分类核定、分类使用。岗位设置实行统筹核定、分类设置,即医院单独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设置,方案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医共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不低于岗位总量的90%,成员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

3.强化绩效评价考核

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能力提升、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绩效分配方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进一步加大医共体成员单位行业作风整治力度,落实医药费用增长调控机制,推广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严厉惩治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二)构建城市医共体运行管理机制

4.建立开放组织架构

打造由江干区人民医院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加盟式整合型医疗联合体。其成员单位的产权归属、单位法人、行政隶属、职工身份、政府投入、原有名称等保持不变。同时,积极鼓励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健康产业参与医共体建设,扩大业务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组织体系。

5.促进区域资源共享

围绕业务发展和群众实际需求,按照资源共享、成本共担的原则,在医共体内持续建立并不断深化心电、影像、检验、康复、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和后勤管理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实现全区物资采购、设备设施共享和后勤保障标准化统一管理。整合医共体内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建设,重点加强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康复护理病房建设和运行的支撑,缓解群众需求和基层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6.集中采购药品耗材

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和完善医共体药品耗材管理制度,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牵头医院负责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以医共体为单位,统一目录、集中谈判、带量采购,确保药品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便捷。鼓励跨医共体、跨区域联合采购。制定全区慢性病基本用药目录,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配备,方便慢性病签约群众配药。

(三)拓展城市医共体智慧应用模式

7.推进智慧医疗应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ganqu/20210525/7522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