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清廉江干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39号)及《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委办〔2019〕7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深入开展“三大攻坚”、加快推进“六大提升”的决策部署,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管党治党的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公职人员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防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一体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全局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谨,业务精通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明细化清单,找准廉政风险
1.全面排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统计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局本级、科室(队)、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2.评定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风险类别的评定和各等级比例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审定,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3.细化清单。在风险评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和科室(队)“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参考样表见附件)。同时,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注重点线面结合,健全防控机制
1.岗位定措施。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科室(队)、各个岗位,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从岗位“点”上防控廉政风险。
2.科室(队)定流程。各科室(队)要以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标准化程度过低、工作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实施流程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从科室(队)“线”上防控廉政风险。
3.单位定制度。要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风险,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单位“面”上防控廉政风险。
(三)加强动态化管控,实时预警处置
1.动态收集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本级和各科室(队)的廉政风险信息,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
2.全程跟踪研判。对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效果,跟踪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仍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
3.实时预警处置。对于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突出精准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1.落实监督责任。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
2.加强日常监督。要把两张廉政风险清单,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科室(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
3.严格问责处理。对各科室(队)因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19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