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为全力推进社区配套资源标准化和功能集约化建设(以下简称“两化”)要求,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提升实施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52号)、《关于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分级建设和协同服务的实施方案》(江委组〔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在第一批5社区“两化”建设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遵循“未达标的全面达标、已达标的全面提升”的基本路径分类推进社区“两化”建设,开展第二批9社区配套用房改造提升和八堡、三卫2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其中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置或者按照功能配置社区配套用房,补足面积缺口,结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要求,优化功能设置,提高使用效率,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争创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社区”。
二、实施主体
城市社区:9个城市社区的社区“两化”建设分别由相江、江涛、九塘、和华、景蓝、新江花园、红苹果、金雅苑、兴安社区负责实施。
撤村建居:2个撤村建居社区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分别由八堡、三卫社区负责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中旬前)
街道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开展组织动员,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第二批社区“两化”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9月)
各实施主体要根据社区配套用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计划进度及时开展配套用房补差、设计招标、设计方案审核、装修招标、装修施工和设备采购等,有序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1月)
各实施主体要完成竣工验收,安装好办公设施设备,做好环保检测,启用配套用房。同时,要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两化”建设已经纳入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街道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科,办公室负责牵头项目实施,相关科室负责各条线业务指导。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把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人,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注重探索创新。各相关科室、实施主体要根据社区配套用房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挖掘历史人文底蕴和健全运行体系,打造社区配套用房新样板,争创全省、全市领先的“一流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街道、社区财务要做到相关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其中9个城市社区配套用房补缺面积的租赁资金由区和街道按照1:1比例承担,剩余部分由街道财政承担;八堡、三卫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费用由社区自筹。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实施主体要注重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做好居民的意见征集和宣传告知。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绿色环保、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自觉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