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针对夏季高温、多雨天气及用电高峰的特点,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夏季建筑工地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降低事故发生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落实工作。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和“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的要求,紧密结合夏季天气特点及事故发生规律,全面开展建筑工地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用电、消防及防汛安全隐患,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遏制建筑领域人员触电、电气火灾、土石塌方等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架构
街道成立夏季建筑工地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叶更生任组长,党工委委员莫骏任常务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葛祥、吴华明、沈泽民任副组长,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办,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行动采取企业自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办等形式,对全街道在建受监项目进行全覆盖多轮次检查。加强条线合作,平安建设办、彭埠派出所、公共管理办、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及属地社区联动,合力抓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本次行动检查重点围绕违法施工、安全责任落实、特种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工地宿舍安全等方面开展,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各国有建设单位需对出让地块的开发企业在办理交地手续时必须做好交底工作,严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等违法行为,属地社区要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未批先建的违法施工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牵头单位: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属地社区)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的职责。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牵头单位: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责任单位:平安建设办、各属地社区)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制订、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等事故隐患频出的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