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企业用地调查2019年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强力攻坚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为高效规范推进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创造条件。对照企业用地调查年度目标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倒排工期,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对象全面性、信息采集、风险筛查、质量管理、成果上报等方面的责任,确保调查对象应查尽查;基础信息调查结果要与企业沟通,确保能够真实反映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各地空间信息整合的国家入库、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阶段成果集成报告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初步采样调查统筹管理
充分认识企业用地调查与农用地详查的差异性,借鉴农用地详查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不将任务下放到市县级。建议优先采用全流程一包制委托一家任务承担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尽量减少委托的任务承担单位数量;若采用分环节分别委托模式,需明确对各环节的衔接、对初步采样调查结果负总体责任的任务承担单位;应谨慎使用样品流转中心。
针对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环节多、技术要求高、专业队伍匮乏等情况,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务必先行试点打通工作流程,摸清本地技术实力,补齐本地技术短板;制定和完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组织实施模式,分批平稳实施,避免大批量返工。
对采样调查过程可能出现的企业进场难、地下情况未知、现场点位调整、重新采样、样品流转超时等问题做好充分预判,细化问题处理流程并明确相关责任方,确保采样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含试点打通全流程、委托任务承担单位、落实物资保障等),全面启动初步采样调查,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三、合理确定初步采样调查地块
基于风险筛查纠偏结果,综合本地钻探采样的技术难度、专业队伍能力、协调准备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初步采样调查工作量,科学确定中低关注度样本地块。对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中低关注度样本地块建议按风险筛查土壤二级指标“地块污染现状”的所有三级指标项和二级指标“土壤污染物迁移途径”的两个三级指标项“重点区域地表覆盖情况”“地下防渗措施”的分值加和排序确定;对在产企业地块,样本地块建议按风险筛查土壤二级指标“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地块污染现状”的所有三级指标项和二级指标“土壤污染物迁移途径”的两个三级指标项“重点区域地表覆盖情况”“地下防渗措施”分值加和排序确定。
四、严格初步采样调查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