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人身保险市场治乱象、防风险工作,现决定组织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通过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贪腐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和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根本措施,在此基础上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构建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促进人身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重点
(一)销售行为。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一是误导销售。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二是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三是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二)人员管理。重点治理人员管理弄虚作假、松散失序等行为。一是信息虚假。是否存在虚假学历、虚假身份信息。二是虚增人力。是否存在以避税、维持团队架构、完成激励方案、套取费用为目的虚增虚挂从业人员。三是人员失信。是否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倒卖保单。四是管理松散。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考核要求,不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三)数据真实性。重点治理通过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虚挂人头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一是虚假承保。是否存在强迫从业人员购买保险、通过即买即卖、即买即借、循环投保虚增保费并套取费用。二是虚列费用。是否存在通过虚列人头、虚假续佣、高额聘才等套取资金;通过虚构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如虚列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奖励费等;公司直销业务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费用;向银邮代理机构等支付账外手续费或其它利益。三是虚挂保费。是否存在保险业务虚挂中介渠道。四是虚假保全。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侵占保单贷款资金或办理退保业务、侵占保单现金价值;从业人员挪用、侵占保费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