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正文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江干区 收藏

点击此处下载:正式文件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政办发〔2020〕25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江干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杭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江干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9月底,江干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到2021年底,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创建评估。

到2023年底,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任务

(一)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严格落实《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制度。到2020年底,完成8个垃圾分类达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垃圾分类19个省级示范小区创建、121个市级示范小区创建。(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街道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光盘行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区分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参与)。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新建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8个,完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建设3.5万平方米以上,回收再生资源19万吨以上。(区城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发改经信局参与)

进一步完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分类清运能力,做到“应收尽收、按类收集、按色收运、专车专业”。深入推进制度供给和模式创新,构建“回收网格化、服务便利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覆盖90%的社区(村)。(区城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二)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助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深度发展。(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参与)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规范清运、安全处置和有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利用系统,到2020年底建立一处全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中心,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参与)

(三)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促进固体废物减量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参与)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设计企业培育,逐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区发改经信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水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全力打造“城东智造大走廊战略”,推进资源利用循环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型园区。在循环产业链基础上,引入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利用废旧原材料生产产品,对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实行末端固废综合治理。(区发改经信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监管

强化危废数据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建立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记账式”监管体系,监督企业开展规范化处置。建立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源清单,特别关注危废产量较大企业的危废处置工作,通过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推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废物规范贮存及时收运。完善医疗废物在线监控和医疗废物智能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剩余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智能监管建设,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工程,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管。强化实验室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实验室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五)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江干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ganqu/20210525/747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