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起草了《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
附件:《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吴羽 联系电话:86956697 电子邮箱:yeddawu@126.com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77号新城市广场A座6楼 )
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江干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杭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江干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9月底,江干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到2021年底,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创建评估。
到2023年底,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任务
(一)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到2020年底,完成8个垃圾分类达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垃圾分类19个省级示范小区创建、121个市级示范小区创建。(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平台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街道、平台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光盘行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区分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参与)。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新建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8个,完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建设3.5万平方米以上,回收再生资源19万吨以上。(区商务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发改经信局参与)
进一步完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分类清运能力,做到“应收尽收、按类收集、按色收运、专车专业”。深入推进制度供给和模式创新,构建“回收网格化、服务便利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覆盖90%的社区(村)。(区城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二)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助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深度发展。(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参与)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规范清运、安全处置和有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利用系统,到2020年底建立一处全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中心,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参与)
(三)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促进固体废物减量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参与)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设计企业培育,逐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区发改经信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水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全力打造“城东智造大走廊战略”,推进资源利用循环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型园区。在循环产业链基础上,引入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利用废旧原材料生产产品,对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实行末端固废综合治理。(区发改经信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监管
强化危废数据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建立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记账式”监管体系,监督企业开展规范化处置。建立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源清单,特别关注危废产量较大企业的危废处置工作,通过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卫健局参与)
推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前端分类收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废物规范贮存及时收运。完善医疗废物在线监控和医疗废物智能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剩余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智能监管建设,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工程,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区卫健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管。强化实验室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实验室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省农科院、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五)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开展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砂洗等涉水行业整治提升整治效果评估,对已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开展整治效果 “回头看”。(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基本实现全区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20年底,完成钱塘智造小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完成九堡街道、彭埠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区治水办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钱塘指挥城管委会参与)
(六)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深化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清理整顿,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已发现的3家清理整顿任务。(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到2020年底,完成市下达的无组织排放改造任务3家。(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参与)按照《杭州市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基本消除区域性恶臭异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江干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牵头,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参与)深入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建立餐饮业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非经营性餐饮油烟治理。(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参与)控制干洗行业、装饰装修行业、汽车修理行业污染。(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大队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推进数字化治气。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逐步推进砂石料、渣土等货运码头及场站等领域的扬尘在线监测工作。实施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其中符合条件的重点VOCs排放企业等都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完成新一轮全区大气污染源解析及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完善网格化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平台。(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七)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贯彻落实杭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三化”、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固体废物统计范围标准和口径。(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依据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参与)
(八)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生者委托统筹服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加快推动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到利用处置全过程延伸的产业新模式。(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参与)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通过杭州市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参与)
(九)依托“城市大脑”,推动管理手段数字化转型
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依托杭州 “城市大脑”和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江干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形成产废“一本账”、监管“一张网”。(江干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江干区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领域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道(平台)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街道(平台)和相关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
(五)营造“无废”氛围。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附表1 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试行)
序号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2021年9月) | 责任部门(数据来源) |
1 | 产废无增长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2 |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 该指标由杭州市统筹 | 区发改经信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3 |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 零增长 | 区城管局 |
4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90% | 区住建局 |
5 | 资源无浪费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7%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
6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60% | 区商务局、区城管局 |
7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60% | 区城管局 |
8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80%以上 | 区卫健局、区商务局 |
9 | 设施无缺口 |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 99%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
1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区城管局 |
11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区卫健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12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2个以上 | 区商务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城管局 |
13 | 监管无盲区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 80%以上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14 |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 90%以上 | 区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 |
15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 100%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大队 |
16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 100% | 区公安分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17 | 固废无倾倒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 100% | 区城管局 |
18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区卫健局、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19 |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 100% | 省农科院、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 | 废水无直排 |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 100% | 区治水办、江干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
2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80%以上 |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
22 | 废气无臭味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23 |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 负增长 | 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24 | 保障无缺位 |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制定 | 2个以上 | 区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 |
25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建立考核 办法 | 区考评办、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
26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以上 | 区统计局 |